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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篇|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吗?

发布时间:2018-02-22 15:56:59    点击数:   来源:  作者:

案例实录

201323日上午10点左右,某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比较破旧的面包车因爆胎撞向中间护栏,随即,车上一名男子被甩出,头部撞上护栏,因流血过多,当场死亡。

据了解,该车祸共造成一死一伤。后据惊魂未定的面包车司机介绍,面包车司机当时驾车系好了安全带,但是一起乘坐的朋友没有系安全带。面包车司机当时提醒了朋友要系上安全带,可是朋友不听,也就没有再强制要求。在行驶途中,车子爆胎,由于系了安全带所以他没事,但是朋友被甩出车外,头撞到了护栏,当场死亡。

那么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吗?

律师分析

机动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刹车,或与来往的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碰撞,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可以减轻对车上人员造成的伤害,甚至可以保全当事人的性命。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是交通安全的一项基本要求。这一要求虽然很容易做到,但实践中行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根据《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的规定,为了有效地减轻交通事故对机动车驾驶员和乘车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障交通安全,决定从199371日起,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都必须使用安全带。为保证驾驶人和乘坐人员的安全,本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尽管我们都知道机动车一般都配备有安全带,但是很少有人将系上安全带看作一项在行车前必须要做的事情,有人嫌麻烦而不系,也有人竟然将安全带警报器故意损坏,以避免其不断提醒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

 

在本案中,面包车司机的朋友如果系上了安全带,也许能免于被甩出车外,也就不至于头部撞上护栏,因流血过多死亡了。为了自己的安全,我们一定要使用安全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

为了有效地减轻交通事故对机动车驾驶员和乘车人造成的人身仿害,保障交通安全,决定从199371日起,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都必须使用安全带。

一、各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用户,对新生产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乘坐人数在20人以下或者车长在6米以下的小型客车(包括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都必须在1993630日以前,按照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在车辆前排座位装备安全带。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凡已装备安全带的小型客车在行驶时,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应当使用安全带。

三、自199371日起,所有小型客车在行驶时,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都必须使用安全带,违者对驾驶员处以警告或者5元罚款。对于没有装备安全带的车辆,公安机关不予核发牌证或者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温馨提示

安全带的防护作用一是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二是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使驾、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二次撞击。安全带是车在行驶过程中最基本的安全措施,保证出车祸时车内人员的安全。安全带作为车内人员的第一道安全防范非常重要。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看似是个很小的违法行为,但被称为生命带的安全带,在遇到事故的时候,却有可能救人一命,我们一定不要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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