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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二手车迁入  网友:梁霜松  2018-07-20 21:35:25
咨询内容:我的户籍在上林县,我在外地买的二手车辆(国四标准),能开回去过户上牌吗
交警回复:您好,经咨询我支队车管所,回复如下:外省、市拟迁入我市的机动车辆,汽油车需达到国1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需达到国3及以上排放标准,凡拟迁入的机动车辆,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采用我区推行的环保检验方法和标准重新上线检验。 您到南宁市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异地身份证的还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提供《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或者已在南宁市的派出所或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申报居住登记(以下简称“微信申报”)成功的(注:1、《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和“微信申报”只限于小型非营运机动车业务使用;2、已在南宁市的派出所或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申报居住登记成功的证明由车管所打印);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托人属异地身份证无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托人属异地身份证无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 2、原机动车档案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 5、《机动车环保车型审核证明书》原件 6、机动车 7、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定编通知》 2018-07-24 1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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