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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 这31位司机,你们的AB类驾驶证被降级了!

发布时间:2018-06-25 11:57:08    点击数:   来源:  作者: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从521日至1121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隐患进行“清零”。经排查,现将部分AB类驾驶证降级换证信息告知如下,请相关人员尽快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换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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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第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AB类驾驶证满12分降级换证业务流程: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身份证明到南宁市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江南区五一路164号)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持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两张近期一寸白底彩照到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10号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责编:苏铮列 编辑:陆海清撰稿:甘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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