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用建设 > 动态信息

《条例》小讲堂(六) | 右转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要依次排队

发布时间:2018-07-19 17:03:10    点击数:   来源:  作者: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8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南宁交警推出“小讲堂”专栏,为大家答疑解惑。

 

右转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要依次排队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右转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排队进入。

为维护交通秩序,防止机动车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穿插抢道,本条例规定,只能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排队进入,不得从其他车道,或者插队抢入。      

 

(责编:苏铮列 编辑:陆海清)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0,访问PV: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