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南宁交警推出“小讲堂”专栏,为大家答疑解惑。
右转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要依次排队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右转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排队进入。
为维护交通秩序,防止机动车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穿插抢道,本条例规定,只能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排队进入,不得从其他车道,或者插队抢入。
(责编:苏铮列 编辑:陆海清)